欧盟授权代理:
为了保证上述CE标志认证实施过程中的四项要求得到满足,欧盟法律要求30个EEA盟国以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以确保产品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安全的一致性;技术文件必须存储在欧盟,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市场监督机构发现的不符合CE要求的产品,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但已经贴上CE标签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如暂时从货架上取下,或永久从市场上取下);贴有CE标签的产品型号投放欧洲市场后,如遇欧盟相关法律变更或变更,后续生产的同类型产品必须相应变更或修改,以满足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自我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风险水平较低欧盟的产品指令允许某些类别中风险水平较低的产品之制造商选择以模式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CE认证。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介入。
对于风险水平较高的产品,其制造商必须选择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来达到CE认证。也就是说,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介入。
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认证过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NB参于认证过程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不同的模式,NB则可能分别以:来样检测,抽样检测,工厂审查,年检,不同的质量体系审核,等等方式介入认证过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证书等。
已经有1200多家认证机构获得欧盟认可,这些认证机构中的绝大多数位于欧盟盟国境内。通常情况下,一家NB仅被欧盟授权可针对某一类或几类产品进行某一或几种模式下的认证。
换言之,一家欧盟授权的认证机构并不可能针对所有的产品种类进行认证,即使对其被授权的产品种类,通常情况下也并非被授权所有的模式。对于每一个欧盟的产品指令,通常都有一个针对该产品指令的授权认证机构NB名录。
维护与更新(Technical Files)
欧盟法律要求,加贴了CE标签的产品投放到欧洲市场后,其技术文件(Technical Files)必须存放于欧盟境内供监督机构随时检查。技术文件中所包涵的内容若有变化,技术文件也应及时地更新。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CE认证检测机构要求?”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有关认证、检测的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也可直接拨打我们的24小时热线电话:400-618-3600,世通检测为您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